为持续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扩大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决定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监督,并积极向本院举报有利于执行的相关线索。

  为避免受到更多限制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们,希望你们尽快偿清案款,早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失”。
  如发现上述失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请向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举报,如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本院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8313541080。
来源:翠屏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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